上海金融法院五年来共受理金融案件逾4万件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居首位

8月21日,我国首家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建院五年来的工作情况。数据显示,五年来,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金融案件41077件,审结39594件,总标的额达11112.27亿元,五年收案总数约为建院前上海中级法院十年金融案件总和的2.6倍;申请执行标的金额达3558.12亿元,约占上海全市法院申请执行标的总额的25%。

证券类纠纷案件类型日益多样化


(相关资料图)

上海金融法院介绍,五年来,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的证券类案件、融资类案件持续高位运行,保险类等其他案件数量基本保持平稳。

数据显示,上海金融法院历年受理案件排名前三位的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其中,证券类案件数量持续保持高位,共受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16435件(不含执行),标的额约67.15亿元,涉及40家上市公司。

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和法律规则完善,证券类纠纷案件类型日益多样化,涉及领域不断扩展。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为确保权益实现,投资者追加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被告已成为常态。案件所涉领域亦逐渐从主板市场扩展至新三板市场、债券市场,产品种类从股票、债券扩展至资产支持证券等。

例如,债券违约案件涉及多种债券类型,涵盖债券发行、交易、偿付等债券全周期,纠纷类型从要求发行人支付债券本息扩展为要求相关主体承担担保、侵权等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以来,随着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代表人诉讼机制等推广应用,诉调对接机制进一步完善,证券纠纷示范案件大幅上升,而平行案件数量同比有所下降。

金融案件变化与市场发展密切关联

金融市场是社会经济运行的“晴雨表”,金融案件变化与市场发展密切关联。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调整,部分房地产企业因融资引发的票据纠纷呈现增长趋势。五年来,上海金融法院共审结涉房企票据案件713件。此外,受部分债券发行人盈利能力下降等因素影响,债券市场违约事件时有发生,相关纠纷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争议法律问题反映出债券市场风控管理、违约处置机制等有待进一步完善。

而随着金融交易模式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日益丰富,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层出不穷。上海金融法院审理了全国首例涉新三板交易型操纵证券交易市场案、因上市公司不服交易所依据退市新规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而诉请撤销案、裁定认可和执行涉离岸债券维好协议香港法院裁判案、投保机构代位上市公司向董监高追偿案等一批新类型案件,涉及诸多金融市场中的前沿问题。

上海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表示,通过对具有规则意义典型案件的审理,为金融交易划定合法边界,传递司法对市场行为的态度,稳定中外金融市场主体预期。

多种类型金融风险需引起重视

上海金融法院表示,金融案件中反映出多种类型的金融风险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流动性风险。金融借款、债券、票据等案件数量和标的金额高企,暴露部分企业的流动性风险,金融机构债权风险上升。个别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出现流动性问题,影响金融体系安全,同时引发大量金融案件。

二是涉众性风险。证券、基金、理财、互联网融资平台等金融案件往往涉及大量的投资者和消费者,众多个人在金融活动中因利益受损提起诉讼,呈现出鲜明的涉众性特征,一定程度上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三是合规性风险。部分案件中反映出相关企业和金融机构未严格遵守监管要求,合规风控不严、经营行为不规范。违规设置资金池、虚构担保品、违规信息披露、非法集资等引发的民行交叉和民刑交叉问题在金融纠纷中表现较为突出。

而证券类案件变化趋势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密切相关。比如,股票发行上市注册制全面推行后,欺诈发行纠纷成为重要的证券纠纷类型,其行为认定与责任形式均与传统虚假陈述案件存在区别;随着中介机构责任进一步压实,“追首恶”“惩帮凶”理念深入人心,涉诉主体范围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退市逐渐常态化后,投资者与退市公司的矛盾纠纷更为凸显,同时引发上市公司因不服退市决定向交易所提起诉讼等新类型纠纷。

“司法案件与金融改革的高度关联性,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司法机构、金融业界等共同努力,深入研究市场基础制度重大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法治化治理合力,支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上海金融法院表示。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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